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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刑事律师:哪些案件可以直接刑事自诉?
作者:深圳刑事…    文章来源: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5-15  分享道
【摘要】……
  

哪些案件可以直接刑事自诉?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提直起自诉呢?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包括以下七类:

1.轻伤害案;

2.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4.重婚案;

5.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6.虐待家庭成员案;

7.遗弃案。

  除以上七种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提起自诉以外,被害人有权要求经济赔偿的刑事案件也可以就民事赔偿部份提起自诉,即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提起刑事自诉的注意事项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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